吴燕娘必须庆幸,她所在的地方,是庆朝与丰朝的交汇处。

过去的二三十年里,总会发生一些“摩抆”。

而县城的归属,也来来去去的几次变更。

户籍管理就没有那么的严格。

“不是!我们只是路过!”

吴燕娘一边说着,一边飞快的编造谎言。

她不知道“阿九”的来历,只是随口编造了他家道中落的身世。

现在,需要做出最终决定了,吴燕娘开始拚命动用大脑来补充这个“故事”。

忽的,吴燕娘意识到,阿九的口音不像是庆朝人,更像是丰朝这边的雅言。

要知道,这年头只有贵人或是京城附近的人,才会说雅言。

似吴燕娘这样的底层百姓,说得都是家乡话。

吴燕娘跟着父亲去过县城、府城,远远的看到过那些真正的贵人。

他们说话的语气和腔调就跟“阿九”非常相似。

再加上他身上的玉珏和绣金线的广袖长袍,吴燕娘愈发笃定:他一定是个出身极好的富贵人家的小郎君。

兴许,他是从京城来的贵人。

就算不是京城人,也是丰朝人!

所以——

“你是庆朝人,父辈的时候,因为躲避战乱来到了丰朝。”

“公爹临终前特意叮嘱咱们要去庆朝,落叶归根。”

“这里距离庆朝还有一百多里,绕过北边的那座山,就是庆朝了。”

“只是走到这里的时候,我得了风寒,便在这栋山间废弃的小院暂时住了下来。”

“好不容易我的病好了,你又——”

“看来这个地方,与咱们的八字不太相符。阿九,咱们还是继续赶路吧。”

“我怕若是再不走,咱们会再出意外!我、我真的怕了!”

吴燕娘是有些机智的,这么短的时间内,她就编造了一个不算太离谱的故事。

当然,她也没有因为急於离开就忘记了顾倾城的断腿。

她咬了咬牙,说道,“你的腿也不用担心,已经接好了骨头,还上了药,只需要养着就好!”

“我、我去买辆驴车,咱们尽快上路把。”

顾倾城眨眨眼,眼底满都是清澈的单蠢。

哦不,确切来说,是对吴燕娘的信任。

仿佛,在她的心里,吴燕娘就是“神”,对方说的话再离谱,她都信。

“好,我听燕娘的!”顾倾城乖乖的点头。

看到“阿九”这般全身心的信赖自己,吴燕娘又是得意又是暗喜——

这么俊美的夫君,还这么听话!

哎呀,她果然好福气!

这种“骗到宝贝”的欢喜,暂时冲澹了她因为花钱而生出的些许心疼。